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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解读: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来源 :考试网 2018-05-14

  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1、“包工头”用工模式非法

  2、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 万元;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注: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例】关于劳务派遣的说法,正确的是()。(15 真)

  A、所有被派遣的劳动者应当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

  B、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C、劳务派遣用工是建筑行业的主要用工模式

  D、用工单位的主要工作都可以由被派遣的劳动者承担

  【参考答案】B

  (2)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3)被派遣劳动者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注:同岗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其他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用工单位

  1)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1)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3 项(注:企业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第 41 条(注:经济性裁员)规定情形的;

  (2)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3)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

  (1)倡导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推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可以通过自有劳务人员或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等多种方式完成劳务作业。施工劳务企业应组织自有劳务人员完成劳务分包作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

  (2)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与工程质量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对自有劳务人员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执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对劳务费结算支付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工资支付负监督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负责,对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负总责,专业承包企业对承包的专业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劳务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事业的质量安全管理。

  (3)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劳务用工管理;

  (4)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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