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导航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解读: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来源 :考试网 2018-05-04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例】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13真】

  A、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则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无关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D

  (二)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1)联合承包:同专业应“就低不就高”

  (2)分包:禁止扩大劳务分包

  (三)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例 1】关于禁止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的说法,正确的是()。(15 真)

  A、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房屋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B、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包工头

  C、联合体承包中,可以以高资质等级的承包方为联合体承包方的业务许可范围

  D、劳务分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

  【参考答案】A

  【例 2】关于施工企业承揽工程的说法,正确的是()(14 真)

  A、施工企业可以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B、施工企业应当拒绝其他企业转让资质证书

  C、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是本单位人员

  D、施工企业由于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只能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参考答案】B

  (四)违法责任

  1、允许或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连带责任

  2、转包或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例】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其法律责任是()。

  A、由转让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B、由使用他人证书的施工企业承担

  C、转让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他人证书的施工企业均不承担

  D、转让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他人证书的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