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导航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解读: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来源 :考试网 2018-04-08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新)

  1.依法成立(合法);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名、人、地、钱)。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习题 14】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依法成立

  B.有法定代表人

  C.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E.能够独立承担无限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E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要求是无限责任。

  【习题 15】下列主体中,属于法人的是( )。【真题 2017】

  A.某施工企业项目部

  B.某施工企业分公司

  C.某大学建筑学院

  D.某乡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A、B、C 皆错误,施工企业项目部、企业分公司、大学的二级学院均不是法人,上述主体都不完全具备法人的特征,都不能独立承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分辨是不是法人的核心特征。

  【习题 16】下列关于法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人可以没有法定代表人

  B.法人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活动使用的代号

  C.法人的场所与法律管辖权无关

  D.法人的民事责任由它的法定代表人承担

  【答案】B

  【解析】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