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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讲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来源 :考试网 2017-11-17

  一、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

  (二)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

  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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