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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章节考点:第二章一节

来源 :考试网 2017-02-03

  1Z3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一、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正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二、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三、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卫,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

  1.背景

  2006年,某市一服装厂为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建设一栋综合楼,10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000m2。通过工程监理招标,该市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并与该服装厂于2006年7月16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价款34万元;通过施工招标,该市某建筑公司中标,并与服装厂于2006年8月1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4200万元。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进入现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服装厂发现建筑公司工程进度拖延并出现质量问题,为此双方出现纠纷,并告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在了解情况时,发现该服装厂的综合楼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

  2.问题

  本案中该服装厂有何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3.分析

  (1)该服装厂未办理综合楼工程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手续,属违法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该服装厂未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让建筑公司开工建设,属于违法擅自施工。

  (2)该服装厂不具备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建筑法》第8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该服装厂未办理该项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不具备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所以,该服装厂即使申请也不可能获得施工许可证。

  (3)该服装厂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结合本案情况,对该工程应该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其额度在42万~84万元之间。

  此外,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第13条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对建筑公司也要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该服装公司违法不办理规划许可的问题,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给予相应处罚。至于施工进度、质量等纠纷,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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