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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精选试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来源 :考试网 2019-04-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例题·单选】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2015】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例题·单选】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起( )。【2014】

  A.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准

  B.相应顺延

  C.以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之日为准

  D.以实际通过的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答案】C

  【解析】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例题·单选】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

  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

  A正确,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B错误。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

  D错误。既然另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就不存在违约一说。

  【例题·单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从当事人起诉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C.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自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起计算

  D.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是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答案】D

  【解析】

  A错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B错误。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C错误。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例题·单选】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分别为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工程实际竣工。由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欲行使工程价款优先赔偿权,其最迟必须在( )前行使。【2015】

  A.2013年9月1日

  B.2015年4月1日

  C.2015年4月20日

  D.2015年10月20日

  【答案】C

  【解析】2002年6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例题·单选】某商品房开发工程因故停建,承包人及时起诉要求结算工程款并胜诉,法院在对该项目进行拍卖执行中,有许多债权人主张权利,各债权人的清偿顺序依法应为( )。【2014】

  A.全款购房人、承包人、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

  B.承包人、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全款购房人

  C.抵押权人、普通债权人、全款购房人、承包人

  D.普通债权人、全款购房人、承包人、抵押权人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A正确。

  【例题·单选】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水泥供应合同,在约定的履行日期届满时,水泥厂未能按时供应水泥。由于甲施工企业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寻找货源,致使损失扩大。对于扩大的损失应该由( )。【2015】

  A.乙水泥厂承担

  B.双方连带责任

  C.双方按比例承担

  D.甲施工企业承担

  【答案】D

  【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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