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精选试题: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9-04-11
中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例题·单选】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
A.分包单位只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B.总承包单位赔偿金额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有责任的分包单位追偿
C.建设单位只能向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D.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无合同关系,无权向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答案】B
【解析】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和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由分包单位单位造成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总包可以要求总包单位赔偿,超出总包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分包主张权利。
【例题1·单选】关于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
A.中小型工程但技术复杂的,可以采取联合共同承包
B.两个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C.共同承包的各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各方应当与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就承包工程中各自负责的部分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共同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具备承包资格的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共同的名义对工程进行承包的行为。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联合共同承包甲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联合体管理不善,造成该建筑项目损失。关于共同承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施工企业与丙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B.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对甲公司各承担一半责任
C.甲公司应该向过错较大的一方请求赔偿
D.对于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都不能进行追偿
【答案】A
【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关于工程再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专业分包单位可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再分包
B.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
C.劳务分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劳务工作再分包
D.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再分包给他人
【答案】B
【解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例题·多选】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应当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可方式有( )。【2016】
A.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内容
B.建设单位指定分包人
C.总承包合同没有约定分包内容的,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D.劳务分包合同由建设单位确认
E.总承包单位在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人中选择
【答案】AC
【解析】总承包单位如果要将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应当依法告知建设单位并取得认可。这种认可应当依法通过两种方式:(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需要说明的是,分包工程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不等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D选项错误,选项与题干无关。题干问的是分包的认可方式,只有两种,一种约定,一种同意,其他选项都没有关系。同时,D选项说法有歧义,在行业规定及工程实践中,劳务分包无需建设单位同意。《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的第128条第二款规定,“施工总承包人作为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施工总承包人分包劳务工程无需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同意。”
【例题·多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分包的情形中,属于违法分包的有( )。【2015】
A.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B.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C.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由他人完成
D.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了具有先进技术的其他单位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例题·单选】关于施工企业资质序列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
A.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所承揽的专业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企业
B.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
C.劳务分包企业只能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D.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或其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答案】B
【解析】
A错误,B正确,除专业承包企业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外,再分包违法;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C、D错误,劳务分包企业可以从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接劳务作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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