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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项试题及答案4

来源 :考试网 2018-03-27

  简答题

  1[简答题]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住宅楼,建筑面积120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7层,土方开挖范围内有局部滞水层。地上填充墙采用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10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对中标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分析,费用构成情况是:人工费390万元,材料费2100万元,机械费210万元,管理费150万元,措施项目费16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暂列金额55万元,利润120万元,规费90万元,税金费率为3.41%。

  事件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成本管理工作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项目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并按“三同步”的原则实施施工成本核算。

  事件三:在基坑施工中,由于正值雨季,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要求,建设单位不予支持。对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正式的书面索赔报告。

  事件四: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项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艺有: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灌工作;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问断处留直槎,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等内容和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备案机关要求补充。

  问题:

  1.事件一中,除税金外还有哪些费用在投标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并计算施工单位的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中标造价各是多少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还应进行哪些成本管理工作?成本核算应坚持的“三同步”原则是什么?

  3.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都有哪些(至少列出四项)?

  4.指出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5.事件五中,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哪些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1.【参考答案】

  (1)不得作为竞争性的费用还有: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额。

  (2)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

  =390+2100+210+160

  =2860.00(万元)

  间接成本=管理费+规费

  =150+90

  =240.00(万元)

  (3)中标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利润+规费)×(1+税金费率)

  =(390+2100+210+150+160+55+120+90)×(1+3.41%)

  =3386.68(万元)

  【考点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与成本管理方面的试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二是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的计算,三是中标造价的计算。

  (1)根据建设部于2005年6月7日发布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同时,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第3.1.4条中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

  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第3.1.5条中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工程计价时应严格按规定进行计算。

  在投标过程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有: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规费、税金。

  在本案例的项目中,还涉及暂列金额。所谓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由此可见,在投标阶段时,暂列金额对于所有投标方均为一个确定数额的款项,也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

  (2)成本管理是一个综合课题,或者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分为不同的管理过程。在项目施工之前,根据自身掌握的市场要素等按照成本构成的要素进行成本计划;然后将成本计划按照不同的岗位进行分配,形成全员的成本管控;每月将成本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归集和汇总核算,将汇总核算的成本对照成本节点计划,分析哪项成本超支或者节约,究其缘由,是客观造成的还是主观造成的,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考核。只有如此,成本管理的工作才能扎实到位,成本管理的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成本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得到提升。

  项目的直接成本,通俗地说就是施工现场发生的、与所建设的建筑物本身直接相关的成本。即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总和。

  项目直接成本,再加上企业管理费用和规定要上缴的费用(即规费)就是施工完全成本。即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和规费。

  特别提醒:税金不属于成本范围。

  (3)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中的描述,建筑安装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还有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投标报价中企业提出的合理利润,必定会存在的规费和税金。

  事件一中,措施项目费160万元中包含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万元,在计算中标造价时,不能再重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2.【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进行的成本管理工作还应包括: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2)“三同步”原则是: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三同步。

  【考点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综合管理方面的试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成本管理的步骤和流程,二是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

  (1)项目成本管理应从工程投标报价开始,直到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为止,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成本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目标,包括责任成本目标和计划成本目标,它们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前者反映组织对项目成本目标的要求,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把项目成本在组织管理层和项目经理部的运行有机地连接起来。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13.1.1条之规定,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应包括两个层次:

  1)组织管理层。负责项目全面成本管理的决策,确定项目的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

  2)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成本的管理,实施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成本目标。

  由此可见,“成本预测”的环节在投标阶段由企业负责,中标后,项目的成本目标由企业直接下达给项目经理部。所以,成本预测不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内容。

  于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13.1.2条中规定: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根据题意,问题四中问的是项目经理部层面的成本管理,故除了题干中的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外,还应有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2)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13.4.3条之规定,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

  所谓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即三者的取值范围应是一致的。形象进度表达的工程量、统计施工产值的.IT-程量和实际成本归集所依据的工程量均应是相同的数值。

  3.【参考答案】

  (1)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索赔不成立。

  (2)施工索赔的起因有: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

  3)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

  5)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6)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考点解析】

  根据背景材料,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因为雨季原因使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价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由于雨季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预见的范围,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引起索赔的起因,故应属于合同中措施费范围。因此,索赔不成立。

  关于施工索赔可能的起因,这是一道开放性的题,考生可根据自身经验作答。施工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

  (3)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

  (5)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6)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4.【参考答案】

  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

  正确做法:表面有浮水的砌块不得使用(或洒水湿润)。

  不妥之二:立即进行芯柱浇灌;

  正确做法: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时,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

  不妥之三: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

  正确做法: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

  小于高度的2/3。

  【考点解析】

  仔细审题,事件四中小砌块施工方法共提及了四件事:一是施工时先将小砌块充分浇水湿润;二是小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三是芯柱砌筑完后立即浇灌混凝土;四是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按阴阳槎),并设拉结筋。

  逐一分析如下:

  (1)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1.7条规定,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需对小砌块浇水湿润,如遇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块体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由此可见,施工时,先充分浇水湿润明显是不正确的。

  (2)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1.10条规定,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试想,如果小砌块正砌,则上一皮砌块砌筑时,提前铺筑的将全部掉入小砌块的空腔中,只要有现场实践经验的考生,应该都能理解为什么必须反砌。

  (3)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1.15条第2款之规定,浇筑芯柱混凝土时,砌筑砂浆强度应大于1MPa。很显然,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灌工作,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4)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2.3条规定,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

  小砌块在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

  5.【参考答案】

  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考点解析】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如下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由人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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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简答题]

  背景资料:

  某耐火材料厂新建厂区工程,主体为一重钢结构多层厂房,内含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央控制室工程,地下部分为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地上部分柱为钢管混凝土,其他构件均为H型钢构件,钢构件间的连接方式主要为高强螺栓(摩擦)连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制作完成、并经检测合格的构件所有外露部位均喷涂底漆后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尺寸校验、摩擦面打磨后拼装。高强螺栓连接时先初拧至施工扭矩的50%左右,对接合件进行校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后,再复拧达到紧固。高强螺栓安装时从中部向四周逐个进行,初拧及终拧从四周向中心进行,并保持四个方向对称拧紧。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停工整改后通过验收。

  事件二:装饰装修施工前,装修单位上报中央控制室的木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不上人)施工方案,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φ6吊杆,长1.2m;

  (2)吊杆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上,冲击电锤成孔;

  (3)主龙骨间距960mm,吊挂在吊杆上;

  (4)次龙骨间距500mm,紧贴主龙骨安装;

  (5)纸面石膏板的长边沿横向主龙骨铺设;

  (6)纸面石膏板四角先固定在龙骨上,然后固定四边,最后固定中心,确保牢固。

  监理认为部分做法不妥,退回施工单位改正后,签字审批,按方案组织施工。

  事件三:吊顶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施工就绪且石膏面板大面积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请监理工程师通过预留未安装面板部位对吊顶工程进行隐蔽验收,被监理工程师拒绝。

  事件四: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75d,施工单位将工程档案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被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拒绝接收。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从钢构件制作到拼装完毕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二中纸面石膏板吊顶施工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3.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木龙骨石膏板吊顶工程应对哪些项目进行隐蔽验收(至少列出四项)?

  4.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

  1.【参考答案】

  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

  理由:除设计明确要求外,摩擦面不应该涂漆。

  不妥之处二:直接用高强螺栓作为临时螺栓使用。

  理由:应先用临时螺栓或冲钉定位,对其结构架设调整完毕,对接合件进行校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接合部摩擦面贴紧后,才能安装高强度螺栓。

  不妥之处三:高强螺栓的拧固顺序从四周向中心进行不妥。

  理由:一个接头上的高强度螺栓,初拧、复拧、终拧都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

  【考点解析】此题考察钢结构施工技术。

  仔细审题,事件一钢结构施工共有三句话:一是钢结构所有外露部位均喷涂底漆;二是直接用高强螺栓作临时螺栓固定;三是高强螺栓从四周向中心的紧固顺序。

  回答的时候,按这三句话分别进行判断和回答即可。

  第一句: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常规情况下摩擦面不应该涂漆。虽然在安装高强螺栓前,通常会清理摩擦面,但摩擦面涂漆仍不正确。

  第二句:直接用高强螺栓对位、校正后紧固,按规范,应该用临时螺栓或冲钉定位,然后用高强螺栓替换后拧紧。也就是说,直接用高强螺栓当临时螺栓使用,这一处不妥隐含在背景材料中,需仔细推敲才能发现。

  第三句:高强螺栓紧固的顺序不正确,无论初拧还是终拧,均应该从中部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

  2.【参考答案】

  纸面石膏板吊项施工方案中的不妥之处与正确做法如下:

  不妥之一:采用φ6吊杆,长1.2m。

  正确做法:长1.2m的吊杆应采用φ8吊杆。

  不妥之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沿横向主龙骨铺设。

  正确做法: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

  不妥之三:纸面石膏板四角先固定在龙骨上,然后固定四边,最后固定中心。

  正确做法: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进行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

  【考点解析】此题考察吊顶工程施工技术。

  针对事件二中内容,逐一分析如下:

  (1)对于不上人的吊顶,当吊杆长度大于1000mm,应采用φ8吊杆;吊杆长度在1000mm以下的可以采用φ6的吊杆。

  (2)如果有现场施工管理经验,这一问不难,现场的常规做法。

  (3)主龙骨应吊挂在吊杆上,间距900~1000mm。

  (4)次龙骨紧贴主龙骨安装.间距300~600mm。

  (5)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而不应该是沿横向主龙骨铺设。

  (6)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进行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以防止钉固过程中,石膏板不均匀受力或残留内力。

  3.【参考答案】

  (1)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做法正确。

  理由:施工单位应在石膏面板安装前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

  (2)木龙骨石膏板吊顶工程须隐蔽验收的项目有:

  1)吊顶内管道(风管或水管)的安装及试验;

  2)吊顶内设备的安装及试验;

  3)木龙骨防火处理;

  4)木龙骨防腐处理;

  5)预埋件;

  6)预埋拉结筋;

  7)吊杆(拉杆)安装;

  8)龙骨安装;

  9)填充材料的设置。

  【考点解析】此题考察墙面、吊顶及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仔细审题,在事件三中,吊顶石膏面板大面积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请监理工程师通过预留未安装面板部位对吊顶工程进行隐蔽验收。

  也就是说,在龙骨、拉结筋、吊杆、填充材料、吊顶内机电设备及管线等未经隐蔽验收时就已进入面板安装的工序,显然是不符合隐蔽验收本意的。

  现实项目施工中,大多数项目可能都是这样操作的,但并不代表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正确的程序应该是所有隐蔽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面板安装施工。

  根据背景资料,本工程吊顸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背景资料未提及的项目,不在答题考虑之列。

  4.【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做法合理。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应由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档案直接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正确做法应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单位送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考点解析】此题考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与档案报送期限。

  本题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提问,对于有现场实践经验的考生,此题其实不难。

  首先考核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时限: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案例中竣工后75d没有问题,只是起迷惑作用。

  其次是责任划分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正确做法应是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然后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后,由建设单位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显然,建设工程档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而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

  35[简答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基坑边6m处有一栋六层既有住宅楼。其中:基坑工程为专业分包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为宣传企业形象,总承包单位在现场办公室前空旷场地树立了悬挂企业旗帜的旗杆,旗杆与基座预埋件焊接连接。

  事件二:为确保施工安全,总承包单位委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同志到项目担任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部建立了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了以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工程开工前,安全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基坑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编制了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完毕后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督促专业分包单位针对深基坑组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指示基坑分包单位组织了专家论证,定稿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

  事件四:基坑在开挖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要求对深基坑支护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证项目,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

  问题:

  1.事件一中,旗杆与基座预埋件焊接是否需要开动火证?若需要,请说明动火等级并给出相应的审批程序。

  2.指出事件二中存在哪些不妥?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

  3.事件三中,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签批、专家论证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

  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的要求,针对本基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检查的保证项目有哪些(至少列出四项)?

  1.【参考答案】

  (1)需要开动火证。

  (2)属三(Ⅲ)级动火作业。

  (3)审批程序: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工长)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考点解析】

  (1)施工现场动火共分三个等级,其判定标准如下: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禁火区域内;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小型油箱等容器;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2)动火的审批程序如下: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参考答案】

  事件二中存在的不要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一: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正确做法: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不妥二:安全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正确做法: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不妥三: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

  正确做法: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备案。

  【考点解析】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是项目经理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具体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中明确规定: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也就是说,项目经理应该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而不应该是项目安全总监或其他人。

  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规范中明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参考答案】

  (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妥当;

  理由: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深基坑工程,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不妥当;

  理由: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不妥当;

  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故本案例中深基坑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批后组织实施。

  【考点解析】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九条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八条规定: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参考答案】

  基坑工程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

  【考点解析】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1.3条,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栽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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