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解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规定
来源 :考试网 2017-05-07
中知识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规定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范围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修改并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2.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此规定。
3.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期限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d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d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d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由人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相关法律责任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速记点评】重点记忆验收备案的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
【经典例题】
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A.3
B.5
C.15
D.3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d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