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导航

2020年娄底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未审核补办时间

来源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13

娄底考区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关于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精神,为做好娄底考区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现将做好2020年度部分资格考试及2021年度上半年开展的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一)参加2020年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已经开展过人工核查补办工作的资格考试相关人员不再受理),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经济、统计、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二)参加2021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人工核查要求

  (一)人工核查时间。

  娄底考区的考生,人工核查时间统一为12月23日

  (二)人工核查地点。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18室。

  (三)其他相关要求。

  需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在报名表右上角写上审核对象手机号码,带人工核查所需递交的所有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核查。

  三、其它事项

  其它事项均按湖南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关于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要求执行。

  四、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4.报考级别为“增项”的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附件: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rsj.hnloudi.gov.cn/ldbzj/07/202112/b0e7c0b56ec5424d9779dc5b8b6f5f2a.shtml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