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资格审核要求
来源 :考试网 2017-03-29
中2017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事项暂未公布,考生可以根据2016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
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
报“增报专业”的人员。本人持《报名表》和二代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资格审查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住建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符合“免二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本人持《报名表》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盖章)(资格审查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复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住建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盖章)后,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