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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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事考试网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来源 :考试网 2019-07-04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9〕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2)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线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核验部门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除中、省直(部队属)单位人员报考选择省直外,哈尔滨市所属单位人员报考请选择哈尔滨市,其他人员报考按属地化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每人61元,报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每人61元,报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每人61元,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70元。

  (一)注册

  报名考生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三)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报考人员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地市(除中、省直、部队属单位人员报考选择省直外,哈尔滨市所属单位人员报考请选择哈尔滨市,其他人员报考按属地化管理)核验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扫描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官方微信平台”二维码或在微信-通讯录-公众号右上角“+”搜索hrbkszx,关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五)资格核验

  1.在线核验: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可在缴费规定时间内直接缴费。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资格核验部门要求进行人工核验。

  2.现场人工核验:以下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到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03室)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注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资格核验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如不按要求操作,后果自负。

  (六)网上缴费

  在线核验通过以及现场人工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核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哈尔滨市考试中心联系。

  (八)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2.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形式。

  (九)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入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点击“信息发布”,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或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十)领取证书

  应试人员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请进入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点击“证书邮寄”,进入“证书发放通知”栏目或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按通知要求邮寄领取证书。

  三、考场设置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

  1.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日

  附件1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7月4日-7月18日

网上报名

2019年7月11日-7月19日

现场资格核验(节假日休息)

2019年7月11日-7月25日

网上缴费

2019年9月16日-9月19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9年9月2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年9月2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如需要收据,请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2019年12月底

通过报名网站(http://www.cpta.com.cn、http://hrb.hljrsks.org.cn/)或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级别: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报考级别:免二科

  符合“考全科”级别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考级别: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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