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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沧州一级建造师考试通知

来源 :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7-09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沧人考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和邢台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考区”为秦皇岛,考试地点设在秦皇岛市;选择“考区”为邢台,考试地点设在邢台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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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方式

  凡2016年或2017年在我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严格资格审查

  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需审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省局也将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加强省级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13-2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于7月16日至26日(周六日除外)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30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审核。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审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及聘任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及复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七)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9月7-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点击查看>>>>河北人事考试网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2、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3、报考条件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9日

  附件1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

  上报时间安排表

7月24日

开发区、中捷、南大港、南皮、吴桥、肃宁、青县、黄骅

市直

7月25日

东光、盐山、泊头、海兴、孟村、河间、华油、渤海新区、任丘

7月26日

献县、沧县、新华区、运河区、高新区

  请各报名点严格按照安排表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以免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附件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对照表

  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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