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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一级建造师报名初审通知

来源 :考试网 2017-03-29

  贵州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

  贵州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复审: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中心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360006,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均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以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复审地点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复审要求

  考生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

  “报考全科”级别人员:

  (1)报名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角写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上公布的个人序号);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为A4纸);

  (3)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增报专业”级别人员:

  (1)报名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角写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上公布的个人序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为A4纸);

  (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编号及照片页,规格为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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