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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时间7月23日-26日

来源 :考试网 2018-07-11

2018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时间7月23日-26日

  根据“2018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可知,2018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时间7月23日-26日具体详情如下:

  现场审核

  1. 新考生须于2018年7月23日-26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范本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jjszczx.org/)“下载区”下载。增报专业报考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免试两科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①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②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经历;

  (6)报考增报专业的,还需提供《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证书编号页面(7位数流水号)和个人信息页面(需核对原件);

  (7)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报考。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异地考生现场审核时无需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3. 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

  考试有关事宜

  (一)今年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铃),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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