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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级建造师考试资质标准将修订

来源 :考试网 2017-04-01

  去年10月,住建部226号文引发的“大地震”余波未尽。近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修订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

  修订资质标准,怎么修?修什么?简化资质考核条件,简化什么?重点考核什么?透过对资质标准的修改思路,或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资质考核指标

  1、去年取消了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考核

  2016年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强化业绩考核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先是大幅度提高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的工程业绩要求。以一级资质为例:

  修改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3、2017年要重点考核“企业信誉”(新增)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较少涉及对企业信誉的要求,仅在特级资质企业的资信考核中,有银行授信额度、上缴税额 的要求。

  从2017年开始,“企业信誉”将是资质考核的重点之一,或许也是资质标准修订的方向之一。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

 

  信誉!信用!诚信!这三个词,或许将成为2017建筑业年终盘点的主角。

  围绕“信用”,放大招

  针对“信用”,今年住建部要重拳出击了!

  1、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2、完善“四库一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及时公开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记录。

  3、加大对企业取得资质后的动态核查力度,特别是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承揽项目的重点核查,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4、修订建造师管理规定,强化执业监督,落实执业责任。

  5、修订出台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打击力度。

  6、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2017年,注定是建筑业改革大年,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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