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不符但成绩合格怎么处理?
来源 :考试网 2016-05-27
中问:我是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重庆的学员,查询成绩后4门高分,但是由于报名的时候阅读报名条件不准确,误解了报名条件,我们当地是考试资格后审,所以考前我一直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资格,第一次报考,现在既然了解到自己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肯定不能通过资格审核,领取证书,请问怎么样才能取消本年度的考试成绩,待取得相应条件后重新报名考试!
关键问题想知道:
1、我要如何才能取消本年度的考试成绩;
2、我对考试政策属于误读主动取消本次成绩会受到何种处罚,因为还是想在取得相应资格后重新报名考试。
答:据您所说,参加2015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不具备报考条件。为了不影响参加2016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注销2015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科目申请书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办理相应手续,感谢您对人事考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说明:由于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如有差异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
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考全科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符合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