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 :考试网 2019-03-01
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 卷 满 分 |
合 格 标 准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160 |
96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6日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