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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事考试中心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复审通知

来源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 2019-01-10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复审通知已于2019年1月9日公布,考试网小编为你整理,通知请见以下: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单科成绩及复审分数线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复审分数线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

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分

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60分

96分

  二、复审时间

  2019年1月14-17日(工作日)。因考试合格人员较多,我们采取按资格复审编号分时段组织资格复审,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审。

  复审编号1800001-18009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复审编号1800901-18018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复审编号1801801-18027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1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复审编号1802701-180305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1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复审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四、复审范围

  2018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增项考生不参加资格复审,到时凭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合格证明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审所需手续

  ㈠ 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㈡ 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㈢ 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需按照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㈣ 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理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要求不变。

  ㈤ 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其余复审资料要求不变。

  六、复审注意事项

  ㈠ 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

  为提高复审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重庆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告通知栏查询资格复审编号,下载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并填写完整,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 “资格复审编号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

  ㈢ 由于考试合格人员较多,请参加复审的人员务必按规定时段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的,按相关文件规定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㈣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按照“渝快办”要求,证书发放时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送达服务。

  七、复审咨询电话  (023)12333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1月9日

  附:样表

  重庆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

姓 名

张 三

学 历

本科

所学专业

土木工程

毕业时间

2011年7月

参加工作时间

2011年7月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7

联系电话

XXXXXX

资格复审编号

在复审通知中查询

工作单位

XX单位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9年 XX 月 XX 日

复核结果:1合格    

2、不合格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试成绩 

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不合格原因

① 专业工作年限不够     □

② 学历不符合要求      □

③ 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    □

④ 不符合免试条件      □

⑤ 提供假学历、假证明材料  □

⑥ 其他           □

复审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复审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在下方签字完整。

  考生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代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在下方签字并填写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

  代审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一级建造师资格复审相关问题解答

  一、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资格复审表工作单位如何填写?

  答:如实填写现在工作单位并在资格复审表上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即可。

  二、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大学毕业证书丢失,有学位证是否可以进行资格复审?无学位证又怎么进行资格复审?

  答:一是凭学位证可以进行资格复审;二是无学位证的,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信息网打印毕业证书对应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复审;也可以到本人所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复印与毕业证书相对应的学籍档案,并在复印的学籍档案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鲜章,凭此复印件参加复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专科土木工程专业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最早可以从大学毕业时间开始计算,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持地方学历或党校学历报名参加今年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资格复审能否合格?

  答: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知第三条明确规定,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不含地方学历和党校学历),所以持地方学历或党校学历的考生不符合学历要求,取消所有考试科目成绩;

  五、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在哪儿下载?复审编号在哪儿查询?

  答: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下载,请使用电脑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网公告通知栏,查询“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中下载;复审编号也在通知中查询。

  六、资格复审合格后,何时可以领取合格证书,领取方式?

  答: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后,证书在国家人社部制作完成,下发到我市后随即发放,按市政府“渝快办”要求,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可以选择邮政速递送达服务,也可以自行到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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