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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北京第三十五到三十九批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9-01-20

领取北京第三十五到三十九批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凭证

  (一)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凭“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即可领取。

  (二)未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领取方式如下:

  1. 证书本人领取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 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

  (1)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授权委托书(须证书本人签字)

  二、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政务服务中心 一层C岛

  三、领证编号

  证书领取人在领取证书前需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http://zjw.beijing.gov.cn→ 办事指南 → 取证信息栏目 ),按申办事项查询相关通告,查询到已有领证编号后,再来领取注册证书。

  为提高办事效率,您可在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领证编号。

  四、照片规格

  领取一建初始注册证书、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注册证书的,请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附件:点击查看全部附件

  一建初始第三十五批(1540人).xls

  一建初始第三十六批(76人).xls

  一建初始第三十七批(494人).xls

  一建初始第三十八批(584人).xls

  一建初始第三十九批(534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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