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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来源 :考试网 2019-07-12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9〕2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1、22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和邢台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考区”为秦皇岛,考试地点设在秦皇岛市;选择“考区”为邢台,考试地点设在邢台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14日前完成注册,7月3日-17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在线核验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注册无法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部分科目免试人员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7月15-18日,按照属地原则到新华路112号市人社局职称考试中心110室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 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原件。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6、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验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要求材料。

  (六)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23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七)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9月13-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20元)。

  其他报名事项参考:河北人事考试网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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