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葫芦岛市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2017-08-24
中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精神,结合南票区各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票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中小学学科教师100名。其中:中学36名、小学6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中学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生物、地理、历史可放宽至专科)。
小学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及非师范类的毕业生。
2、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名者必须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需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如果教师资格证学科不明确的,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学科为准),小学班主任岗位应具有小学及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中小学课程相符。
4、户籍条件
(1)小学班主任:限南票区户籍。
(2)地理、生物、历史不受户籍限制。
(3)除以上岗位外,其余岗位限葫芦岛市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5、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条件
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教师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取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同一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学科招聘岗位。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40—11:10;下午1:15——4:0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南票区教育局五楼
5、携带材料:(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2)《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在南票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3)《2017年南票区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内容要求打印并贴好近期免冠同版一寸蓝底照片2张)(4)报名费100元。联系电话:4923323。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名。
(三)笔试
1、笔试分数: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考试时间为2小时。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对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低于1:2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学科岗位指标(例如:1人合格设1个岗位、2人合格设1个岗位、3人合格设2个岗位,以此类推)。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考生分学科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面试
1、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2、面试评委:非本市学科教师担任,每组5人。
3、面试内容:讲一节所报岗位学科微型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要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特长展示分数占面试总分40分(计入总分100分内),教具、服装自带。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总成绩采用笔试、面试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权重比例为5︰5。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有违法记录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录取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的予以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考生在录用单位工作期至少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出或借出。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由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辞退。
3、考生请随时关注南票区政府网站,以便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1、/信息表.rar
2、/登记表.rar(除考生签字和资格审查栏不填写,其余内容需打印)。
3、/准考证.rar(只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并打印)
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