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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陵城区两处小学选拔教师公告

来源 :陵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2017-07-30

  为保障第三实验小学和第四实验小学的师资力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乡镇小学选拔教师40名,其中第三实验小学20名,第四实验小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陵城区乡镇小学(不含陵城镇城区小学、安德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45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乡镇小学在编在岗任教时间满3年(2014年9月10日前参加工作);

  6、符合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陵城区教育局三楼调度中心。

  4.报名要求:按照通知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乡镇(街道办)教管会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

  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所报学科);

  《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时间:2017年8月6日。

  2、地点见准考证。

  3、测试内容:所报学科的知识、相应学科教学设计及教育法律法规。

  4、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见教育局官网公告)。

  2、地点见准考证。

  3、测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准备40分钟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

  五、聘用

  1、岗位计划:(合并岗位,高分先选)语文19人、数学11人、英语6人、科学1人、社会1人、体育2人,共计40人。详细岗位计划见附表。

  2、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的实际情况,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第一学历学历层次、教龄时间长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由于资格审查等原因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由该岗位其他应聘人员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第一学历学历层次、教龄时间长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3、择岗方式:高分先选。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格审核档案,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夸大和伪造工作成绩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五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选拔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应考人员,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选拔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咨询电话:8283827

  附件:点击下载>>>

  附表:岗位计划数

  附件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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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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