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洛阳市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100名教师岗位实施方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19
中2017年洛阳市洛龙区政府购买服务招聘100名教师岗位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和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模式,依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意见(洛政〔2016〕42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洛龙区中小学校招录聘用教师 100名。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纪委的监督下,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共100名。其中语文26名、数学20名、英语16名、体育12名、音乐8名、美术8名、信息技术4名、科学6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5.身体健康,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
6.持有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不满5年的;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7:00。
3.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28日17: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28日17:00)之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信息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教师职位的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7:00。
5.报名网址:http://www.zhixin-exam.com/lyzj/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7年8月8日9:00至8月9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7月25日至7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办公楼主楼407房间提交以下材料: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9.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提前通知调剂招录职位计划。核减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共两张卷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英语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专业排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报考同一专业的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5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50%。(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笔试卷面成绩将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聘用计划,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2) 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洛龙区2017年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试讲资格确认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面试资格审查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一周之内);e.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f.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g.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布。
2.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试讲用教材另行通知),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报考同一专业并只有一个试讲组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专业并有两个及以上试讲组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若某一专业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招录人数,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试讲(面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五)体检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察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查。
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聘用教师。公示期满后,由区人事、教育部门按学科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本次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洛龙区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附件3)执行。
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聘用。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long.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区纪委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213845
办公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2号 )
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洛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2.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洛龙区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