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导航

2017年含山县专职教研员及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

来源 :含山教育局 2017-07-17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专职教研员队伍力量,满足我县城区部分学校实际教育教学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县教育局教研室及含山中学、含山一中、县职教中心、环峰四小四所城区学校拟选调教师43名。

tup.jpg

  二、选调范围

  专职教研员选调范围为我县县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范围为我县农村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4.报考城区学校的选调教师需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即2014年9月1日前考试录用任教的)。

  5.所有报考教师近三学年至少有两学年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文科类教师可报考环峰四小的小学语文教师,初中学校理科类教师可报考环峰四小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6.报考专职教研员的教师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英语教研员需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信息技术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7.报考含山中学、县职教中心的选调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8.报考含山一中的选调教师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9.报考环峰四小选调教师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学校教师报考环峰第四小学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纪律处分的;

  四、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及师德师风综合评价三结合方式,三项合成后总分值100分,笔试、专业测试和师德师风综合评价在总分所占比例为2:6:2,各分项折合后(小数点取后两位,四舍五入)相加所得分数为选调人员最后分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

  2.笔试卷面分值100分。其中:专职教研员笔试内容为学科高中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40%);城区学校选调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50%)。按照选调学科岗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名单。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师德师风综合评价

  师德师风综合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选调人员自2011年7月1日以来在校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师德师风评价(具体细则另附)。

  五、报名、收费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20日- 21日;

  2.报名地点:含山一中(东校区);

  3.报名人员须携带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任教证明、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毕业证(最高学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荣誉证书及其它符合加分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时交近期1寸证件照(蓝底彩照)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书面诚信承诺。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科。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均应不小于2∶1,对报名人数比例不足的,将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指标;

  4.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计45元;

  5.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范围和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据领取准考证。

  六、加分政策

  1.学科带头人:省级5分、市级3分;

  2.骨干教师: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业务性荣誉需2011年7月1日以后取得,否则不予加分。每人只记一项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

  七、总成绩合成排序及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和师德师风评价合成成绩和加分成绩合成总成绩按照各校各学科确定的选调名额,分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合成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加分高的、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第一学历高的、教龄长的、年龄大的优先原则排序确定。

  八、资格复审

  对拟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岗位,按以上规定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资格复审和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含山教育网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安排上岗,办理调动手续(职称工资由新调入学校依据本校岗位设置空缺情况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并兑现相应岗位工资标准)。

  十、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4332879(县教育局)

  0555-495827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4311111(县监察局)

  含山县教育局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