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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洞口县城区部分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 :洞口教育网 2017-07-03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全县中小学教师中选聘部分教师到县城文昌学校、思源实验学校、文昌街道中心小学、文昌街道第二小学、文昌街道第三小学等学校工作。为使选聘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聘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选聘岗位与计划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品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合计

文昌中学

2

2

2

1

1

1

1

1

1

12

思源学校初中部

1

2

2

1

1

1

1

1

10

思源学校小学部

1

1

1

1

1

5

文昌街道所辖城区小学

8

7

1

1

1

18

  三、选聘条件

  1、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本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报考小学教师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的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申报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人员须有担任过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4、在本县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含在编在岗特岗教师),报考小学教师的任教过与选聘岗位一致的小学、初中或高中课程(不少于1年);报考初中教师的任教过与选聘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课程(不少于1年)。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学质量优良;

  6、身体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得报考:

  (1)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近三年来有其他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2012年以来,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违反《洞口县教育系统严禁的“14种不良行为”》(;参加非法组织;生活作风不检点;乱收费;私分伙食费;体罚或变相体罚、猥亵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甚至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弄虚作假考试舞弊;强制家教家养;推销教辅资料和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教学常规(不备课,到网上下载现成教案);买卖生源;违反计划生育;因教师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网上乱发帖子、甚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的;

  (5)本学年没有担任教学工作的(产假、病假除外)。

  四、选聘程序

  1、报名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持加盖有所在学校(乡镇学校教师还须加盖乡镇中心学校公章)公章的本人申请表(附件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近三年(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证书原件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4日在教科局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

  分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1:2。

  2、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与内容:所报科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②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试讲

  ①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如果确定最末一位试讲对象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试讲。

  ②试讲方式: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备课时间50分钟,试讲时间:小学语文、数学岗位10分钟以内,初中及小学其他岗位15分钟以内。试讲教材:现行小学、初中教材。备课前抽上课顺序签和课题签。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组成。

  3、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考核

  (1)资审、考核对象确定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选聘计划的1:1.5的比例确定资审、考核对象,如果确定最末一位资审、考核对象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列入资审、考核范围。

  (2)资审、考核方式:调查、走访

  资审、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否决:

  ①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没有任教过与选聘岗位一致的小学、初中或高中课程的(在我县工作期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没有任教过与选聘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课程的(在我县工作期间);②2015年上学期至2016年下学期四个学期所教学科(与报考科目一致)在全县或乡镇教学质量检测中,按片区内比较,四个学期中有两次及以上处于同年级倒数一、二名名次的;全县没有进行质量检测的科目,在学校(乡镇)质量检测的排名,在有五个班比较的情况下,四期内有两次及以上处于倒数第一的名次;③有违纪违规和违犯师德师风的行为;④有买卖生源行为的;⑤申报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没有一年班主任经历的;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4、确定选聘对象

  (1)如果中小乡镇及市示范性高中2名(含2名)以上、大乡镇(高沙、黄桥、竹市、石江)及省示范性高中3名(含3名)以上教师进入同一岗位录取范围,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1名、2名录取对象,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近三年(2014年以来)获县教育科技局以上奖励证书积分的多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对象(奖励证书积分计算方法:获洞口县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3分/次;获洞口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奖励不计分)、邵阳市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6分/次;获邵阳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厅表彰奖励的1.2分/次;获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奖励的1.7分/次;获国务院表彰奖励的2分/次。获奖时限:2014年1月1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均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在资审、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聘对象。如果确定最末一位选聘对象综合成绩有多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仍相同,则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来获县教育局以上奖励证书积分的多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对象(奖励证书积分计算方法:获洞口县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3分/次;获洞口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奖励不计分)、邵阳市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6分/次;获邵阳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厅表彰奖励的1.2分/次;获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奖励的1.7分/次;获国务院表彰奖励的2分/次)。

  5、岗位选择

  岗位根据选聘对象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

  6、办理调动手续

  凡选聘为城区学校的教师,试用期一年,由城区各相关学校制定量化考核评价方案进行考核。对在试用期内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学校管理且考核合格者,由教育科技局政工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

  (1)成立县城学校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广增

  副组长:陈能德

  成 员:周国清 殷玉华 李关保 尹建球 阳利田 肖硕平 朱晚枚米赛男 唐精武 李大祥 尹显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品山同志负责,肖体江、刘安民、付秀仁、王立新、肖翔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2)成立县城学校教师选聘资格审查和业绩考核工作组,陈能德同志任组长,朱晚枚同志任副组长,肖体江、刘安民、唐先军、陈碧娟、付秀仁、尹品山、杨云石、曾劲松、肖翔为成员。

  2、严明纪律。本次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切实做好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录用手续等各环节的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选调、选拔、晋职和评优评先,本年度绩效考核最高为合格。

  举报电话:7234217 7239190

  洞口县教育科技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2017年县城部分学校教师选聘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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