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校长24人公告
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7-06-19
中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济南高新区正在实施以“改革创新、打造品牌、整体协调、均衡发展、开放融合”为总体要求,以“实施集团化办学、管办评分离,推行全员聘任制、岗位工资制、薪酬绩效制”为管理机制,以“全面创建市域一流、全省闻名、全国知名教育品牌”为目标的教育综合改革之际,结合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校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至少招聘24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其中初中学校校长7名,小学校长17名。招聘坚持宁缺毋滥,根据应聘人选自身条件适当增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身体健康,具备履行中小学校长的能力和责任。
(二)管理经验。应聘初中学校校长的,需担任初中学校校级正职1年及以上(含学校负责人或实际主持工作者),或担任初中校级副职3年及以上,或担任初中中层正职8年及以上;应聘小学校长的,需担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级正职1年及以上(含学校负责人或实际主持工作者),或担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副职3年及以上,或担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层正职8年及以上。
(三)专业素养。应聘初中学校校长的,从事初中学段课堂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从事初中学段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应聘小学校长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
(四)德育管理。应聘初中学校校长的,担任初中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应聘小学校长的,担任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
(五)学历职称要求。应聘初中学校校长的,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聘小学校长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于报考薄弱学校的,以及特别优秀的人选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六)年龄限制。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报考薄弱学校的,以及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7年6月16日--6月25日24:00)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6月25日24:00。过期报名不再受理。
2.提报材料
应聘人员提报以下材料:
所在单位任职经历证明、任课经历证明、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职称、身份证、获 奖证书、济南高新区中小学校长应聘申请表(附件一,签名需手写)、应聘学段三学年工作目标计划(2017-2018、2018-2019、2019-2020三学年。工作目标计划自定,无统一格式)、学校六学年发展愿景详细材料(应聘人员自定,无统一格式)等相关证件材料形成PPT电子版,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有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任职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制定应聘学段三学年“KPI”考核评价指标(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
3.报名邮箱: 3541564341@qq.com。应聘人员投递的应聘材料应字迹清楚,易于审核判断。因材料模糊不清或内容无法判断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者,一律视为应聘条件不合格。
(二)简历筛选(6月26日)
简历筛选时间为6月26日。对应聘者网上提供的材料进行简历筛选。对简历筛选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简历筛选不合格者将不再通知。
(三)述职演讲(6月27日--30日)
有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任职经历的应聘人员,述职演讲重点阐述竞聘后的施政理念、施政方法、应聘学段三学年 “KPI”考核评价指标完成目标以及学校六学年发展愿景等。述职演讲按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及以下)四个等次进行民主评议。基本合格、不合格票合计超过三分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下一招聘环节。述职演讲每人不超过30分钟。无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任职经历的应聘人员不参加述职演讲。
(四)专家面试(7月1日--4日)
面试前面试人员将应聘学段三学年工作目标计划以及学校六学年发展愿景详细材料交专家组。面试由5-7位专家组成。面试人选首先阐述学校三学年工作目标计划和六学年发展愿景,然后答辩。答辩内容、标准、形式由专家另行制定。每人阐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40分钟。面试按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及以下)四个等次进行评议。有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任职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应聘学段三学年“KPI”考核评价指标。专家组评议基本合格、不合格票合计超过三分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五)确定考察人选(7月5日)
7月5日,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综合确定24名校长考察人选。如考察人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人选拒不服从任职学校安排,或考察人选原单位未同意办理人事关系的,根据面试成绩择优递补。对考察人选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下一招聘环节。未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者将不再通知。
(六)实地考察(7月6日—10日)
7月6日—10日,教育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成考察班子,到考察人选现任职学校,实地查看校容校貌,进行座谈。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择优递补。已经参加述职演讲的应聘人员不再实地考察。
(七)体检(7月11日)
7月11日,由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支付。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择优递补。
有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任职经历的按照高新区教育系统体检办法进行体检。
(八)公示拟聘用人选
7月7日—13日,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和政策
(一)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校长聘用后,所任职学校新学年开始未实施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校长薪酬按照济南市校长职级制有关规定执行;新学年所任职学校开始实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校长薪酬按济南高新区KPI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本次对从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外部招聘的校长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聘期内交流待遇
本次招聘的校长聘期内确需交流任职的,待遇不变。到偏远地区的享受偏远校区补助。
(三)任期激励
建立校长任期目标激励机制。本次招聘的校长,在一定任期内达到一定办学目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任期激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安家费
本次对从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外部招聘的校长按照面试情况可提供安家费。其中获得地市级名校长称号的或教育集团骨干学校主持工作的,经考察小组确认,在当地受到普遍认可有一定影响力的,发放30万元安家费;获得省级名校长称号或教育集团本部学校副校级干部,经考察小组确认,在当地受到普遍认可有一定影响力的,发放40万元安家费;获得国家级名校长称号或教育集团本部学校校长,经考察小组确认,在当地受到普遍认可有一定影响力的,发放6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按每学年考核合格10万元标准发放。
如服务期少于6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终止合同的当学年不再发放安家费。
(五)家属子女问题
本次对从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外部招聘的校长,配偶具有高级职称、年龄50岁以下的,按高新区引进人才20条处理。配偶不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可参加高新区教育系统同工同酬教师的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子女如需接受义务教育时予以妥善安排。
(六)后备人才库
对在本次招聘中德才兼备、表现较好的,但由于岗位所限未能聘用的,可纳入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后备人才库,并参照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暂行办法,颁发相应学段的校长任职资格证书。聘期内校长岗位出现空缺的,优先从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聘。本次招聘的24名校长上岗后,所在学校副校长人选由校长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从后备人才库中取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人选中选聘,并报上级核准。
五、其他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并将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确保被选拔的人选顺民心、合民意,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审查报名人员资格,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开展工作。同时应聘人员如有以下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一)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的。
(二)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受过处分,在本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的。
招聘过程中如有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的,领导小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应聘资格。
联 系 人: 梁红雯 姜汉明
咨询电话: 0531-88871583
监督电话: 0531-88871627
原标题: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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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