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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五河县五河三中(南校区)选调教师50人公告

来源 :五河县政府 2017-06-16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选调50名教师到五河三中(南校区)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学历及教师资格

  1、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

  2、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是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的必须是中学教师。

  4、中小学岗位均需具备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龄及工作经历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两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三)年度考核

  1、2016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2、政治素质及工作表现好,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信息发布

  选调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6月2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三中(因国防路改造,请走西门)。

  3、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不低于2: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低于2:1,相应调减(取消)该岗位选调人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6、报名通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学法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和相应学科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分值:《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根据考生报考的师资类别同学科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不得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笔试结束后,在五河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被取消选调资格或弃岗人员,该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0552-2350059(县教体局人事科)

  0552-5021652(五河三中报名处)

  原标题:2017年五河三中(南校区)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五河三中(南校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docx

  2:2017年五河三中(南校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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