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化州市招聘教师164名公告
来源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17-06-12
中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化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1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往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满一学年、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外县(市、区)在岗公办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35周岁(1981年6月24日至1999年6月24日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8:30至6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错过报名时间。
4.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在6月27日至29日到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化州市下郭梅石公路南侧叶塘岭,具体课室请留意学校内线路指引)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报名信息填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报名系统,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 (5)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5.注意事项。
(1)该次考试,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区等四县市区联考,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属非师范专业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报名信息填写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5日9:00至7月7日17:30,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请留意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应岗位现行中学课程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占10%,现行中学课程知识占80%);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通用特殊教育知识和素养;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通用学前教育知识和素养。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3.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化州市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化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面试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应聘岗位、成绩,未入围的姓名用“*”代替),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确定面试人员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或关注“化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总成绩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化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体检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应聘岗位、成绩,未入围体检的姓名用“*”代替)。
(七)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化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期间不能申请辞职和调动(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到实验中学任教的教师,须在试用期间到农村中学支教一年。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五)在人员聘用时因报名空缺、考察不合格或聘用弃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先从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果岗位仍有空缺,可从报考同类岗位未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调剂,只递补和调剂一次。
(六)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7359522、 地址:化州市政府大楼九楼西902室);
(二)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7228618、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广海路四楼)。
原标题:2017年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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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