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雨湖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4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08
中(三)初选上报
雨湖区教育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在填报了该培养学校普通计划志愿的所有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2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初选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雨湖区教育局将参加面试的全部初选考生名单在有关学校及“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初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雨湖区教育局上报湘潭市教育局审核。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语言表达、音乐舞蹈素质、动作协调、特长展示等,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2),经湘潭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面试工作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湘潭市教育局协助配合。2017年,全省统一的面试时间为7月16日。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培养学校应在面试开始前,将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向考生公布。面试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和面试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7+面试成绩×0.3(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依据雨湖区的招生计划,在填报了普通计划志愿并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2.体检。雨湖区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七)签订协议
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雨湖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普通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
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
(八)预录取
湘潭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各培养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九)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