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雨湖区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6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08
中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雨湖区范围内)报名;在雨湖区范围外(湘潭市范围内)其他学校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雨湖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58256814,58252993)。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1)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报考的培养学校、招生专业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
每个考生可在雨湖区招生计划所确定专业方向内选报3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2个为服从志愿(服从志愿(1)、服从志愿(2))。
报考本公告所下达的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我区其他类型的公费定向师范生。
(二)毕业学校初审推荐
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进行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将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推荐上报雨湖区教育局。
(三)初选上报
雨湖区教育局在审查各校推荐考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在填报了该培养学校普通计划志愿的所有考生中,首先依据考生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的规定比例分专业方向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具体比例为1:2。如填报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初选考生名单,同时从填报了服从志愿(服从志愿(1)和服从志愿(2)不分先后)且同一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中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一个招生专业的初选考生名单。
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经雨湖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有关学校及“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初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雨湖区教育局上报湘潭市教育局审核。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湘潭市教育局和衡阳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2017年,全省统一的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 15日;综合测试分综合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两部分,上午9:00—11:00进行综合测试笔试,综合测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综合测试面试。综合测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综合测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综合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综合测试笔试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由衡阳师范学院负责。综合测试笔试组考及考务工作由湘潭市教育局为主负责,衡阳师范学院协助。
2.综合测试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综合测试面试的项目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的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体素质等5个方面,测试结论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能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考生参加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情形以下简称“面试合格”。
参加综合测试面试的考生均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综合测试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2),经湘潭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综合测试面试。面试工作由衡阳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湘潭市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衡阳师范学院负责制定。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构成,其中中考成绩总平均分的权重为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的权重为0.5。
(六)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依据雨湖区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方向从参加了同一招生专业综合测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按上述方法确定的参加体检人数少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可在雨湖区面试合格又尚未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专业方向志愿(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不分先后)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递补,直到达到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少于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一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2.体检。雨湖区教育局按确定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七)签订协议
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雨湖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普通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
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
(八)预录取
湘潭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各培养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九)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