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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南县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70人公告

来源 :南县人民政府 2017-05-25

  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65名(语文25人、数学15人、音乐5人、体育5人、英语15人),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1.小学教师条件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小学语文学科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有相应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

  2.幼儿教师条件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相关专业,有相应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县内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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