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宜春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教师岗123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4
中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根据《宜春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宜办发〔2010〕8号)和《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
为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根据《宜春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宜办发 〔2010〕8号)和《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发〔2016〕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 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共295名。
1.宜春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78名。
2.各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7名。
(详见附件1《宜春市2017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目录1-2》)。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后出生,同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工作经历者优先。正规海外留学并回国的硕士研究生等同资格,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资格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引进后等同国内硕士研究生待遇;
4.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