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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师范大学招聘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

来源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信息网 2017-05-23

  (一)特聘教授

  1.聘任教授二级岗位,提供专属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不低于65万元人民币(含长江学者政府奖金,科研业绩奖励另计),具体标准可面议;

  3.人事关系到校后,免费提供一套面积180㎡左右的校内集资住房,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教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并提供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人事关系到校前,提供校内免租金公寓住房;

  4.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在附属学校就读;

  5.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提供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讲座教授

  1.聘任讲座教授岗位,聘期三年;

  2.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政府奖金,标准为人民币3万元/月(免税),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人民币3万元/月,二者均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3.提供校内免租金公寓住房;

  4.提供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

  (三)青年学者

  1.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的人才:

  (1)聘任特聘教授岗位,聘期三年;

  (2)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不低于45万元人民币(含长江学者政府奖金,科研业绩奖励另计),具体标准面议;

  (3)人事关系到校后,提供一套面积180㎡左右的校内集资住房,购房款的60%由学校给予补贴,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教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并提供安家费20万元人民币;人事关系到校前,提供校内免租金公寓住房;

  (4)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在附属学校就读;

  (5)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提供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

  2.进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会评但未入选的人才:

  (1)聘任教授岗位,聘期三年;

  (2)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科研业绩奖励另计),具体标准可面议;

  (3)人事关系到校后,提供一套面积160㎡左右的校内集资住房,购房款的60%由学校给予补贴,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教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并提供安家费20万元人民币;人事关系到校前,提供校内免租金公寓住房;

  (4)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在附属学校就读;

  (5)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提供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

  五、应聘须知

  (一)已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入选证书影印件发送至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cb@snnu.edu.cn,学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拟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应聘者需提供完整个人简历,内容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获得专利及获奖情况等,简历请发送至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cb@snn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 纪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6-29-85310456

  电子邮箱:rcb@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编:710119

  原标题:陕西师范大学诚聘优秀人才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及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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