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26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3
中3.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分值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粮食局监督指导下,由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师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
2.面试。分值100分。(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内容。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粮食局监督指导下,由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岗位为理论课教师的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招聘岗位为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采用试讲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综合素质等,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动手操作能力、分析判断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仅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有2人(含2人)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面试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
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发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理论课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技能操作,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告知体检人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向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招聘。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 0373~7080175
监督电话: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河南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 0371~65683965
原标题: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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