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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师范大学招聘教学人员9人公告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5-17

  五、考核和体检

  1、从面试上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6、联系人:傅老师、乐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原标题: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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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人员岗位信息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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