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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全椒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4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7

  为解决幼儿园教师和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全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4名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30名、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4名)。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全椒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保密局负责招聘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岗位表|职位表】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全椒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审查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学历、专业等条件: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专业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3)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县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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