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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5名)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6

  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创建于2015年12月,是一所由北京师范大学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市政府全额投资、全力打造的台州市直属台州市教育局管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近期的发展目标是经过3-5年的努力,办成一所校园文化高品位,教学设施高标准,学校管理高效率,教育水准高质量的台州一流、省内领先的新型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2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并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荣誉(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毕业生)及以上

  ②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

  ③在教育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大比武中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④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⑤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荣誉;

  ⑥获得过地市级教坛新秀、地市级骨干教师、地市级名教师、地市级优秀教师等相关综合荣誉。

  三、招聘流程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教育网(“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栏目);

  3.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及学校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发送报名表(见附件)到(北师大台州附属高级中学邮箱),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或寄送至北师大台州附属高级中学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

  学校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筛选后,通知入选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由北京师范大学组织专家对入选的报名者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报名者需保持电话畅通。

  2.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及面谈。面试占40%,笔试占30%,面谈占30%;面试得分在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谈。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若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人才待遇

  1.入选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秀人才。

  ①入选500精英计划人选的,按台州市政策A、B、C类人才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购房价50%,不超过200万、100万、60万的购房补助(实施共有产权)。

  给予A、B、C类人才所在单位每人100万、50万、30万元的科研和文化创作资助,用于入选者的科研和文化创作。

  3年内分别给予A、B、C类人才每月3000、2000、1000元的生活津贴。

  ②入选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自发文认定之日起,给予人才10万元的安家补贴;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人才购房价50%、不超过40万元购房补助(实施共有产权)。同时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

  2.未入选台州市500精英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骨干教师(含引进的市内骨干教师)或在校工作期间取得下列荣誉者,且与学校签订6年以上服务协议,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相应奖励。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给予每年5万元的科研经费奖励,每月工作津贴2000-3000元。

  ②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一次性奖励12万元。

  ③省级及以上教学大比武(含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8万元。

  (二)住房

  学校为青年教师免费提供校内教师公寓(2人/间),为无住房的骨干教师提供校外周转住房,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者可根据房源情况购买。

  (三)子女就读

  教师子女在入学方面享受台州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的相关政策。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均不再替补。

  六、联系方式

  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编:318020

  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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