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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衡阳市石鼓区教师招聘公告(60名)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5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分学科,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再与择岗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个人档案必须移交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党政门户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监督电话: 0734-8177928(区纪委)、0734-8177162(区人社局)。

  (六)咨询电话: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区教文体局阳光服务中心)。

  衡阳市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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