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安宁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20名)
来源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13
中(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低于1:3的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直接进行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3)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请在昆明卫生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3.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20分钟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教育系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卫生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含安宁市鸣矣河小学会计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的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安宁市监察局 0871-68699392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 68699750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