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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昆明市盘龙区公开教师招聘考试简章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04

  昆明市盘龙区二〇一七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盘龙区慨况

  盘龙区是昆明市辖区之一,因盘龙江自北向南纵贯全境而得名,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化。全区共辖10个街道办事处,2009年托管滇源和阿子营 2街道办事处,管理面积886.9平方公里。全区常住人口 809881人(含滇源和阿子营街道),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充实我区人才队伍,2017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km.gov.cn)、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及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pl.km.gov.cn )了解报考相关公告。

  2.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17年5月15日00:00至5月19 日24:00)和查询期(2017年5月20日00:00至5月21日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报名期(即2017年5月15日00:00至5月1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查询期(即2017年5月20日00:00至5月21 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注意:报名期可以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修改(含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信息修改)、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仅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未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3.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名须知》,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报名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提交审核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后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资格初审工作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专业进行。即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需求”中所列出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和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初审。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专业需求”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如果考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

  计算机自动审核的,一般报名当天即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特殊情况要1至2个工作日查询到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

  如在报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人工审核(或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电话”。

  (6)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在报名期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即查询期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

  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缴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缴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缴费时,请及时通过网站在线留言联系网站管理员进行人工对账。

  (7)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并报考岗位正常开考的考生于2017年5月31日00:00至笔试考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每个报名人员限报盘龙区2017年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3.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事项以相关公告为准。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6.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报名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7.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招聘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主要内容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在《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2)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3)“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原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电话”。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资格复审前一天至资格复审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需求一致)、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暂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在职人员(除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乡镇干部按干管权限须同时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未就业人员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

  (4)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就业证明;

  (6)《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7)《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8)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9)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其它招聘条件”。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4.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网查看面试公告。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在面试前一天至面试当天开考前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除教育系统外的其它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教育系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除教育系统外的其它事业单位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或40%+面试成绩×50%或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5614685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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