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桐庐县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公告
来源 :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 2019-06-19
中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引进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桐才办〔2019〕6号)精神,2019年桐庐县继续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现就2019年桐庐县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桐庐县户籍(2019年6月23日之前落户)且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考试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心健康。
二、招生条件和计划
I类:杭州师范大学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5名(招生对象、计划等最终以浙江省2019年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II类:参加普通类高考且第一段被省内外综合性大学或师范大学公费本科师范专业录取的高中毕业生(高校“三位一体”或其他提前批录取需达一段分数线)20名;
III类:参加普通类高考且被普通高校公费本科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录取的高中毕业生3名;
IV类:参加普通类高考且被普通高校公费本科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等相关师范专业录取的有意向报名偏远学校或校区(新合小学、合村小学、东辉小学、保安小学、百江小学、怡合小学、高翔小学、凤川小学三源校区)农村特岗教师的高中毕业生5名。
三、招生流程
根据自愿原则,有意向的考生需填报相应高考志愿。其中报考第I类的考生无需向县教育局报名,由杭州师范大学向县教育局抄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经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和体检、公示,择优选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由杭州师范大学组织录取,录取后抄送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备案。
第II类、第III类、第IV类的报名考生待高校录取后,按下列流程招生。
1.网络报名登记
时间:2019年7月19日9点——2019年8月20日12点
链接:http://h5ip.cn/gfsfs19考生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点击上述链接输入个人信息,选择对应的公费师范生类别后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7月22日9点——2019年8月20日17点
毕业生及其监护人持各自身份证、高考各科成绩(浙江教育考试网网页打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录取通知书于上述时间内(工作日期间)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5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3.面试考察: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名考生经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程序,具体考察形式和时间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4.确认签约:根据招生计划并按高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从高到低分别择优选拔,确定人选,签订公费教育协议,确定为公费教育师范生。
四、主要政策解读
1.公费教育师范生四年修读期间,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标准下拨培养经费,培养经费按每年总额的60%拨付给学员,用于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补助,其余40%部分待毕业到岗后一次性发放。
2.公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需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体检、考核,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录用进编,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
3.公费教育师范生需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承诺本科毕业后回桐庐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经试用胜任教师岗位的,从事教育工作需八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定向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需在此类学校服务满八年及以上),并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4.按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意向我县公费师范生的,需先签订意向协议,待成功转为师范类专业后再签订正式协议,补发培养费。
五、其它事项
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相关政策文件、具体事项通知、入选对象名单公示等将通过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535097/index.html)。
咨询电话:64218511、64218512(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欢迎我县广大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