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路桥区2019年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来源 :路桥区教育局 2019-02-26
中浙江台州路桥区2019年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户籍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其他说明
(1)截止报名当天已被本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被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人员(含路桥区教育局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面向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时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9个岗位,详见附件1。
2.岗位数与报名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数或不予开考(如遇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三个学科的A岗或B岗报名人数不足,则核减的岗位数补充到相应学科的C岗;初中科学A岗报名人数不足,则核减的岗位数补充到B岗)。因报名人数不足不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3月7日改报到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或退回报考费。
(三)信息发布
1.本次招聘信息将在中国路桥网和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2.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栏目。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
①3月6日:语文、数学与学前教育。
②3月7日:其他学科。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
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第二中学东面),腾达路997号。
3.报考费
50元/门,共100元。
4.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均须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毕业生报名时需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不含报考中职校考生)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区内非编教师年龄如需放宽的,还应提供《非编教师工作证明》(附件2)。
5.报名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2019年路桥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摄录头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领取准考证:2019年4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核对单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7.联系电话:0576-89210976(区教育局人监科),在报名期间请咨询82903160(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技能测试
测试对象: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职教机械五个学科考生。
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初定2019年3月中下旬,具体事项详见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通知。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
(二)笔试
笔试对象: 所有考生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路桥中学
笔试科目:①教育基础知识 ②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6月30日前公布在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3.进入面试办法:
(1)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职教机械考生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进入。折算方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
(2)其他学科考生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进入。
四、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体检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不予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职教机械等学科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折后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其他学科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
2.最后一岗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聘用和递补
1.体检合格人员要在2019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
2.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在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后至考察环节结束,在此段时间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可实行递补。递补对象范围仅限于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递补名单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确定。对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及聘用按照前述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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