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
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6-25
中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音乐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系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市厅级。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8个岗位,共19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10月31日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我院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日24:00止。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请下载报名表(附件2)进行填写,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岗位代码及要求参见附件1)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sc@zjcm.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未按格式填写、不发送到指定邮箱、仅发送报名表不报岗位代码、或报多个岗位代码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A18-01至A18-09初审结果将在7月4日前在学院主页公告栏进行公布,应聘者可自行查询。
岗位B18-01至B18-09符合条件人员,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的各类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我院将根据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暂定于7月8日,以最终复审通知公告为准)。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稿、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暂提供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近期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确认)、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根据岗位分类,考试形式及内容详《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考试形式与内容》(附件3),考试程序及总成绩比例构成按下列办法确定:
1.岗位A18-01、A18-05、A18-06等3个岗位,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A18-02、A18-03、A18-04等3个岗位,需进行初试,考核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由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和面试等3个环节构成。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足5人,直接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10%。
3.岗位A18-07、A18-08、A18-09等3个岗位,需进行初试,考核形式为上机操作。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复试由试讲、成果展示和面试等3个环节构成。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试讲成绩*40%+成果展示成绩*10%+面试成绩*10%。
4.所有岗位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岗位A18-01、A18-05、A18-06等岗位按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岗位A18-02、A18-03、A18-04等岗位按复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A18-07、A18-08、A18-09等岗位按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音乐学院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文化厅网(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初试、复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6(柳老师) 89808068(钱老师)
附件:
1.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第一批).xls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