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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来源 :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8-05-2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共12人。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人,辅导员岗位1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能正式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8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27日9:00-6月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5月27日-6月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网络信息中心基础设施管理岗、网络信息中心基础管理与数据服务岗、专职辅导员岗位(三)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所有岗位我校自行组织笔试,无须缴费。

  3.应聘资格的取得。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18年6月7日-6月9日上网(www.zjks.com )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笔试时间为6月10日,地点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具体安排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笔试范围为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三)笔试中加试维吾尔语内容。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参加笔试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盖章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天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 ,“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  ,“专题专栏/ 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13549,人事处张老师。

  相关下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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