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犁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2)(22人)
来源 :伊犁师范学院 2018-09-04
中2018年伊犁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2)(2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伊犁 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 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 省立伊犁 专科学校,1949年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 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 师范学院。学校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 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 市。学校占地面积1870.3亩,生均96.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78万平方米,生均26.13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3.83万平方米,生均10.70平方米;实训实习场地133.4万平方米(含农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570.72万元,生均7404元。拥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和训练场馆设施;拥有各类纸质图书85.78万册,生均66.36册,电子图书40.3万册。学校各类教学场所及设施较为完备,并建成了集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有人文分院、数学与统计分院、中国语言分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分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分院、体育分院、艺术分院、教育科学学院等13个学院;有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和46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截止2017年,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2926人,其中本科生11452人,硕士研究生522人,专科生825人,留学生127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81人(其中本校专任教师657人、天山 学者2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1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63人,其中教授 76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战略,逐步实现学校在生源质量、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力量、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经过若干年努力,学校将建设成为一所地方特色鲜明,重点学科领先,教师教育优势突出,服务社会能力强劲,区内先进,国内和中亚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大学;成为北疆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地方社会治理和维护稳定的智库,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排头兵,科教文化、国际交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同)、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4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同时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六)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所认定的专业为准,且必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七)具有硕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八)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MHK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没有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至伊犁 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即可)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材料发送要求:
(1)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核表必须附电子照片)(见附件二)和个人简历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笔试加分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
(2)2019届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的原件扫描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所选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邮件发送要求
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包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压缩包统一以“岗位代码-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姓名”的格式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邮件主题与压缩包文件名称一致。
(4)各项报名材料以邮件方式于2018年9月14日18时(京时)之前发送指定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四)报名联系人:闫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五)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专业参照目录为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三)。
七、资格审查
由伊犁 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9月15~17日。
2018年9月17日至19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新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布。2018年9月20日考生携报名材料原价复印件至伊犁 师范学院行政一号楼102室(人事科)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
(2)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于2018年9月23日在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
(2)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随机选定本专业主干课程中部分章节知识。试讲采用板书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试讲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设计教学方案能力、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能力等教师职业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由伊犁 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伊犁 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伊犁 师范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伊犁 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伊犁 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另选至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伊犁 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伊犁 师范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伊犁 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www.yls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 师范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伊犁 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伊犁 师范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李培远 伊犁 师范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伊犁 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犁 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 师范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