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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聘思政教师4人公告

来源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19-04-09

  2019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聘思政教师4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思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2019年4月24日截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要求填写完整,不能空项,如没有填写“无”。

  (2)应聘材料(PDF格式)

  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3)电子版1寸照片

  最后,将上述(1)、(2)、(3)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为标题打包发送至邮箱tianhyrs@126.com。

  3.联系电话:022-28779607

  联系人:商卓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等,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可登陆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

  3.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岗位实践的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八、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960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9600

  附件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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