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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时间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9

  2017年新疆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时间已经公布: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7月12日登陆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网站进行查询。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 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查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表、笔试、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出现入闱人员空缺的,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成绩。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小学和初中阶段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科试讲使用民族语言进行,答辩部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登陆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网站进行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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