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蒙山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03
中2017年蒙山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为做好2017年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7〕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7〕1号)精神,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把一批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任教,解决我县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二、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原则。
三、面试对象
报考蒙山县2017年“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审核时所需材料和要求:应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个人求职推荐材料等证件及材料;历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0日—11日上午8:00—下午5:00
地点: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5楼会议室
电话:0774—6282034
凡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将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方式:采用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各考生按抽签的顺序进场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的内容为现行中等专业学校和小学相关科目教材,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质、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等。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者面试分达60分以上符合录用条件,按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科目的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蒙山县教育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如出现同一学科录取到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则按下列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2)高学历优先;(3)师范类毕业生优先;(4)所学专业对口优先;(5)在以上方法都相同的情况下,由考官当场出题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确定。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8:00,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7月13—14日上午9:00至17:00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蒙山镇第二小学
(三)体检及确定拟聘人员
1.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公示合格后,由县教育局负责签订相关聘用协议并提出岗位分配方案,报县相关领导和部门审批,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拟聘人员名单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教育厅特岗办。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待遇
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拟聘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上岗,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与蒙山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按上级相关文件落实待遇。
本通知在特岗教师报名网、蒙山县政府网、蒙山县人社网进行公布,我县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蒙山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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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