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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西南民族大学教师招聘公告(30人)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01-23

  2019年四川西南民族大学教师公开招聘30人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17]3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西南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任教师岗位30人,详见附件《西南民族大学2019年公招专任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调入教授不超过50周岁,其他调入人员不超过40周岁。对特别优秀的人才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对象应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入选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青年学者或具有“四青”人才计划条件以及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优秀人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将应聘简历和《西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的纸件邮寄至拟应聘岗位所属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为“2019应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邮件总大小请勿超过2M。材料发出后请致电应聘岗位所在的用人单位确认。

  简历中可对聘后本人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个人要求等情况加以说明,并提供已有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业绩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书。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应聘人员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核

  (一)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

  (二)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试考核外,还须进行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六、身体检查

  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评)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批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在2019年内凭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到证或调动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到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至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职工代表组成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回避制度,公招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及资料传递请与所聘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计划表中“用人单位”一栏。

  人事处电话:028-85522070、85522064

  特此公告。

  附件:

  西南民族大学2019年公招专任教师计划表.xlsx

  西南民族大学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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